五十年代以来,除临时雇用些小工做零活外,基本上没有帮长工的。商店缺人,都按国家规定,正式招收营业员、服务员等予以充实。到八十年代,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私营工商户以及实行承包制的厂、店,也常招雇工。被招的有农民、城镇待业人员。有的临时雇用,有的是合同工,多是做服务员、招待员或帮货店下货、看货等。工资从几十元到二、三百元不等。八十年代后期、机关单位也有雇用临时工,做打字、打杂等。
2.收徒 商店或手工作坊,多有收徒的传统,主要是通过收徒补充其人员不足。贫穷人家的子弟为求得二技之长,以谋生计,往往要送子当徒学艺。民谚有:“养儿不学艺,担断箩镕系”、“天于三年,饿不死手艺人”。习艺是不少人的向往与追求。一方要补充廉价劳动力,一方要求得谋生的技艺,因而,收徒与习艺就经久不衰地形成习惯。要拜师学艺,先得找介绍人与铺保,经过师家应允后,再请人写张契约,由徒家择定吉日,执契约带礼品、约同介绍人和承保人同去师家拜师。拜师的酒饭、有师家备办的、也有徒家备办的。拜师后,才算正式确定了师徒关系。一般拜师习艺的契约格式如下:
立志学艺人×××经×××介绍在×××师尊名下学艺,议定学期且年,期满后帮师一年。自愿交押师钱××元。自跟师学艺之日起,一切听众师家教管,不得走东去西,不听约束,一任师家处置,父母不得护短。伤风、疾病或是被拉壮丁,完全听天由命。中途如有逃跑或拐带银钱情事,概由保人赔偿经济损失。恐口无凭,立字为据。
家属亲长×××
介绍捕保×××同在
×××
代书人×××
××年××月××日
学徒期通常是三年,有的未立约时要试用一段时间,等到正式拜师,才算师徒关系开始。满师时,一般有到节日谢师习俗,两头加起就是三年多甚至4年。一些店铺还有举行出师典礼的习俗,除敬神外,师傅亲手用筷子、杯子给跪在面前的徒儿喂饭、酒与菜后,再传“法语”。.在徒弟耳边叭讥咕咕说几句咒语,不淮泄漏。徒儿则发誓言:“日后泄漏法语、咒语,要遭五雷劈身。”这被称为“师傅给徒儿赏衣食饭碗”。
一般学徒劳作繁重,生活艰苦。师家杂活包干,每天于活10小时以上,无星期日和节假日。吃剩莱剩饭,睡案板式柜台,夏季蚊虫叮、秋冬臭虫咬。学徒中流传有“前世不孝爹和娘,今生打入××行,吃了不少剩莱饭,睡的多是没脚床’’的歌谣。学徒稍有差错,则遭打骂。肋年代后,个体工商户和建筑等行业以招徒方式补充劳力的渐多。拜师学艺有经人介绍的,有自己找的,多为自愿性质、一般不立约、不交押金,但也有的要交拜师费(如理发行业)师徒关系较好,师傅还要给徒弟工资,多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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