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庆锋)记者昨日获悉,广安龙滩矿井“10.4”特大透水事故案一责任人被法办:广安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发时跟班副班长廖化伟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去年10月4日晚9时15分许,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28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700余万。法院审理认为,廖化伟违章指挥施工,提前下班出井等行为对这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廖化伟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参与灾后抢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故酌情从轻处罚。廖表示不上诉。
去年10月4日晚9时15分许,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28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700余万。法院审理认为,廖化伟违章指挥施工,提前下班出井等行为对这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廖化伟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参与灾后抢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故酌情从轻处罚。廖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