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全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上获悉,为了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2008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保险品种:种植业为水稻、玉米;养殖业为育肥生猪、能繁母猪。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农户、龙头企业、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各级政府等有关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广安日报记者 汪娟)